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中,用电监测作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赋予了明确且细致的政策要求。这一举措不仅是提升污染源监管精准度的关键手段,也为第三方技术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山东达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达斯特”)的用电监测技术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1、宁夏政策中用电监测的核心要求
作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重要构成,用电监测在宁夏此次修订的办法中被多次强调,具体要求体现在设备类型、监控范围、数据应用等多个维度:
设备定义与功能:
办法将 “用电监测设备” 纳入自动监测设备范畴,明确其核心功能是通过采集电流、电压、功率、电量等电气参数,实时反映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这意味着用电监测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补充,而是与污染物浓度监测同等重要的监管依据。
安装与联网要求:
排污单位需按照国家规定同步建设用电过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监控范围需覆盖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关键电气设备,确保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实时访问数据。数据现场保存期限需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最新标准,为后续监管核查提供完整溯源依据。
数据传输与应用:
用电监测数据需与污染物排放数据、生产工况参数联动上传。例如,办法要求排污单位上传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用电情况,当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或生产工况变化时,需结合用电数据进行标记说明。这使得用电数据成为判断企业是否 “偷排漏排”“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的关键佐证 —— 若污染物排放数据达标但用电数据显示治污设施未启动,即可认定为涉嫌违法。
与其他系统协同:
用电监测需与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共同构成 “三位一体” 的监管体系。其中,用电数据与视频监控画面联动,可直观验证企业生产与治污状态的一致性;门禁系统记录的人员进出信息,则为用电数据异常时的责任追溯提供辅助依据。
2、山东达斯特的用电监测技术与应用
山东达斯特作为专注于环保用电监管领域的技术企业,其研发的用电监测系统恰好契合宁夏等地区的政策要求,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技术特点:
山东达斯特的用电监测设备采用高精度传感器和边缘计算技术,可实时采集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的电流、电压、功率、能耗等参数,并通过加密传输协议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设备具备抗干扰能力强、数据采集频率高的特点,能精准捕捉设施启停、负荷变化等关键节点,有效识别 “停治污设施不停生产”“夜间偷排” 等违规行为。
功能适配:
针对政策中 “数据标记”“异常预警” 的要求,该系统内置智能分析算法,可自动比对用电数据与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关联性。例如,当污染治理设施的用电功率突降但生产设施用电正常时,系统会立即触发异常预警,并自动在平台标记该时段,为监管部门提供精准核查线索。
实践价值:
在多地的试点应用中,山东达斯特的用电监测技术帮助监管部门实现了 “非现场执法” 的高效监管模式。通过分析企业历史用电数据与超标排放数据的对应关系,可快速锁定长期存在的违规规律;而实时用电监控则能及时制止突发性违法排污行为,大幅降低了现场检查的人力成本,提升了监管效率。
3、政策与技术结合的监管新趋势
宁夏此次修订的办法中,用电监测的强化并非个例,而是全国生态环境监管 “数字化转型” 的缩影。山东达斯特等企业的技术创新,恰好响应了政策对 “数据真实性”“监管精准度” 的要求。未来,随着用电监测与排污许可 “一证式” 管理的深度融合,企业的环保责任将更加清晰,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将更加充分,而第三方技术企业也将在政策引导下,持续完善监测技术,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更坚实的技术保障。
这种 “政策明确方向、技术落地执行” 的模式,不仅推动了固定污染源监管从 “被动应对” 向 “主动防控” 的转变,也为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下的污染物与碳排放协同管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