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去除率管控 发布日期:2019-07-01

 设计依据  DESIGN BASIS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3年发布的《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采用吸附法治理的VOCs治理设施需要满足一定的设计和运行技术要求,才能确保治理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

这些技术要求包括:

●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40℃;

●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1mg/m3;

●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

●固定式吸附装置,采用颗粒物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0.6m/s;采用纤维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0.15m/s;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m/s;

●采用纤维状吸附剂时,吸附单元的压力损失宜低于4kPa;采用其他形状吸附剂时,吸附单元的压力损失宜低于2.5KPa;

 监测方案  MONITORING PLAN

达斯特VOCs去除率管控产品依据技术规范要求,让监管部门能够监控企业的治污设施在有效合规运行的情况下,优化企业活性炭介质的更换频次和时间节点,降低企业负担,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

达斯特VOCs去除率管控监测方案2.png

 技术架构  TECHNICAL ARCHITECTURE

达斯特VOCs去除率管控技术架构.png

 主要设备参数  MAIN EQUIPMENT PARAMETERS

TVOC效能监测仪专利气体采样设计,专为VOCs治理设施气体采样而生。

VOCs去除率管控设备参数.png

 产品图片  PRODUCT IMAGES


VOC活性炭低效预警企业工况概览.png

达斯特VOCS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监管曲线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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