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集中管控产品介绍 发布日期:2019-07-01


 产品介绍  PRODUCT INTRODUCTION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继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成为全球治理大气速度最快的国家,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通过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正在打造全球最大的钢铁清洁生产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要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降低细颗粒物浓度。国务院近期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的目标要求。为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各省也在相继出台本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的计划和政策。

 建设内容  CONSTRUCTION CONTENT

达斯特依据不同行业定制超低排放集中管控方案,解决水泥行业焦化行业钢铁行业等各行业无组织管控难题。产品符合国家及各地方相关要求,具备丰富的实施建设经验。

1、有组织排放改造

升级改造现有的有组织排放污染治理设置,使有组织排放浓度实现超低。

2、无组织排放改造

利用密闭、封闭、雾炮、雾帘、洗车机等抑尘、除尘技术和设施,对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运行,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无明显异味。

无组织排放治理监控体系.png

3、清洁运输

进出企业的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其余汽车运输部分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达不到80%的部分,可以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厂内运输采用新能源运输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应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危化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可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4、监测监控建设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和焦化企业,应通过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视频监控和空气质量微站监测等方式自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监测监控.png

5、集中监控平台

建设全厂一体化环境管控平台,记录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清洁运输情况等。CEMS系统、DCS系统、空气质量监测微站数据、TSP浓度监测数据、清洁运输电子台账等数据至少保存五年以上,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集中监控平台.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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