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企业要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全工序、全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地方排放标准和差异化管理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改造积极性和运行管理水平。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产能超过 5000 万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监测技术规范等开展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A、B级绩效评定工作,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管理,对评估监测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绩效等级降为 D 级,并按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