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先行:VOCS活性炭低效失效监测关键策略 发布日期:2024-07-05

活性炭通过物理和化学吸附去除VOCs,适用于处理中低浓度废气。使用需注意活性炭质量、装置设计、流速控制和及时更换。达斯特VOCs活性炭低效监测预警方案可优化活性炭更换,降低企业负担,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

一、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的作用

    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主要通过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两种机制去除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物理吸附是指VOCs分子被活性炭的微孔结构捕获,而化学吸附则涉及到VOCs分子与活性炭表面发生化学反应。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取决于其比表面积、孔隙结构和化学性质。

    活性炭吸附装置适用于处理中低浓度、低湿度、低含尘的挥发性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如苯类、酮类、醇类、醚类、烷类及其混合类有 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等;不适用于处理含苯乙烯、丙烯酸酯、 环己酮、低分子有机酸等易发生聚合、氧化等反应或含有难脱附物质 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原则上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浓度不超过300毫克/立方米。主要用于制药、冶炼、化工、电子、电器、涂装、 制鞋、橡胶、塑料、机械、印刷及环保脱硫、除臭和各种工业生产车间产生的有害废气的净化处理。

二、活性炭吸附常见问题

    1.   活性炭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可能会购买低质量的活性炭,导致治理效果不佳。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确保充足的吸附容量。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对活性炭碘值提出要求:颗粒活性炭的碘值不应低于800mg/g,蜂窝活性炭的碘值不应低于650mg/g,活性炭纤维的比表面积不应低于1100m²/g(BET法)。

    2.   吸附装置设计问题:不合规的吸附装置设计可能会导致VOCs治理效果不达标。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吸附装置,并确保风机等设备能够满足设计要求。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3.   气体流速控制问题:不当的气体流速可能会影响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规定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形态确定,采用颗粒状活性炭的,气体流速应低于 0.6m/s;采用蜂窝状活性炭的,气体流速应低于1.2m/s;采用活性炭纤维的,气体流速应低于 0.15m/s。

    4.   活性炭更换问题:活性炭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达到饱和状态,需要及时更换。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活性炭更换计划,并确保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 或3个月(经验值)。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 即产生1吨VOCs,需使用5吨活性炭来吸附。

三、达斯特VOCs活性炭低效监测预警方案

达斯特VOCs活性炭低效监测预警方案,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让监管部门能够监控企业的治污设施在有效合规运行的情况下,优化企业活性炭介质的更换频次和时间节点,降低企业负担,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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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方案可监测数据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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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端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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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斯特VOCs活性炭低效监测预警平台接收现场端的工况监测数据,计算每套VOCs治理设施的净化效率,可实现对企业端VOCs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根据企业的工艺、排放情况等,建立“VOCs运行工况一企一策”,用数据说话,对企业VOCs治理设施工况异常及时报警、对企业活性炭到达更换期限及时提醒,并要求企业活性炭更换台账及时上报,形成企业VOCs治理持续、良性、精细化、差异化的监管机制,真正解决企业VOCs治理监管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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