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规范》T/AHEMA 3—2020-安徽省 发布日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单位向工业园区管理部门提供环保管家服务的基本要求、工作程 序、服务内容、服务保障、服务成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工业园区的范围应符合GB/T 31088的规定。 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街道(乡镇)、企业等环保管家服务工作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088    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管理通则

HJ 13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416  环境信息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HJ 130和HJ/T 4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环保管家服务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tler service

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向服务对象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

3.2入驻企业环保体检 inspection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enterprises settled in industrial parks

对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环保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维、环境风险、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等开展调查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或改进建议。

3.3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 environmental infrastructures of industrial parks

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雨污水管网设施,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再利用设施和处置设施,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集中供热及其他新能源设施,集中表面处理(含喷涂) 中心等设施。

3.4区域环境监测 region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在工业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运用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和公共卫生学等方法,定期、定点对工业 园区所在区域环境污染因子进行观察,分析其强度变化及对区域环境影响的过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 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

3.5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档案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documents of industrial parks

工业园区为加强环境管理而建立的相关资料档案,包括工业园区环境档案及入驻企业环境档案。

3.6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industrial parks

工业园区为加强环境管理而建立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平台,包括企业环境状况监控、工业园区环 境状况监控、信息发布以及业务办理等内容。

3.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environmental emergencies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4     服务单位基本要求

4.1   信用和管理要求

4.1.1       近三年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公布的违法或失信企业名单。

4.1.2       通过 ISO 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资信等级评价、质量服务单位评价、信用等级评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价、行业诚信单位评价 AAA 级证书。

4.2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4.2.1       服务单位配备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5 人,工程师不少于10 人,且环保或环评注册工程师总数不少于 10 人(同时具备环保及环评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不 重复计数)。

4.3   特殊领域资质要求

为工业园区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工程建设服务的,应符合国家相关 资质要求。

4.4   其他要求

服务单位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服务必要的资源条件,并根据服务需要配备相关专业技术软、硬件。

5     工作程序

5.1   定制服务清单

根据需求定制环保管家服务清单,明确各类服务内容、时间节点、预计达到的效果和目标。

5.2   成立项目组

根据服务清单中各类服务内容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服务项 目组,建立项目专家库。

5.3   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时间节点,结合工业园区管理部门需要合理制定工作方案,设计资料需求、 现场踏勘、问卷调查等表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服务任务。

5.4   收集相关资料

根据服务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策及区域相关规划、工业园区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档案、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档案及入驻企业环境档案。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资料清单参见附录 A。

5.5   开展环保管家服务

5.5.1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服务,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梳理和总结,明确现场踏勘等工作的重 点和要点。

5.5.2       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排查对象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排查问题分析报告。

5.5.3       与排查对象对接需要整改的内容,并提供全过程指导,对排查对象的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必要时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和建议,直至符合整改要求,最终形成效果评估报告。

6     服务内容

6.1   基本服务内容

6.1.1  环保知识培训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适时对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人驻企业企业 管理者及环保工作人员开展环保知识培训,或根据工业园区实时需求提供定制化专题培训。环保知识培 训课程参见附录 B。

6.1.2  项目环境准入咨询

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功能布局及准入清单,从项目选址、 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平面布局、污染防治措施、资源能源利用、清洁生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 信用等方面全方位分析项目入驻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准入咨询意见,为园区在环保政策及管理方面提 供决策依据。

6.1.3  入驻企业环保体检服务

6.1.3.1  入驻企业环保合规性排查

环保合规性排查包括以下内容:

a) 通过对入驻企业的全面排查,梳理企业环评、排污许可、环保验收、自行监测、清洁生产、应 急预案、环保税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相应手续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b) 对照入驻企业既有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文件,对企业现有工程建设的符合性进行分析判断, 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c) 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对入驻企业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的符合性做出判断。

d) 排查入驻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节,对照法律法 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梳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6.1.3.2  入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维排查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维排查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入驻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判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通过排查企业废气(有组织、无组织)的收集处理、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的收集 处理、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委托处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可能产生的 超标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b) 排查入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是否正常,处理效率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二次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原辅材料、能源(水、电、煤、气等)及污染治理耗材(药剂、催化剂、吸附剂等)消耗情况是否与产品产量匹配等环节,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6.1.3.3  入驻企业环境风险排查

排查入驻企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情况、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情况、环境突发 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分析现有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管理存在的差距,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优化建议。

6.1.3.4  入驻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

对入驻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岗位设置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执行和修订等情况提出规范性要求,确保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6.1.4  工业园区环保体检服务

6.1.4.1  工业园区环保日常体检

分析工业园区上一轮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包括对规划的范围、土地利用、功能 布局、产业定位、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针对现状和管理要求之间的差距,对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 律法规、标准要求等,查找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组织专家团队研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案,并出具详细调查报告和整改建议。

6.1.4.2  工业园区环保督查预审核

结合中央、环保部及地方环保督查计划,组织专家开展相关专题环保预督查,提早发现存在的环境 问题和环境风险,并出具详细调查报告和整改建议。

6.1.5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环保咨询服务

6.1.5.1  前期咨询服务

根据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功能布局、环保政策等情况,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协助工业园区确定

废水集中处理工艺、规模、分质处理方案,雨污水管网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式暂存或处置设施、集中供热及其他新能源设施、集中表面处理(含喷涂)中心等选址,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的选型和布局等,协助 园区开展环境基础设施设计方案评估、工程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工作。

6.1.5.2  环境基础设施环保体检服务

可参照企业环保体检服务内容,针对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设施运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等开展调查、提出整改要求或改进建议。对工业园区现有雨污水管网设施排查漏点、堵点,提出修订管网图建议,对工业园区雨污水管网采取不定期分段式排查抽检,发现异常浓度后就近 溯源,排查企业违规排污行为。

6.1.6  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6.1.6.1  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

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a)协助管委会对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方面的档案进行梳理和管理,包括工业园区设立文件、总体发展 规划或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文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及总结、日常巡查记录、环境基础设施档案、环境管理制度文件、环保相关会议纪录等。

b) 协助工业园区对全部或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档”管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竣工 环保验收、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环保体检 调查与整改记录等。

6.1.6.2  协助编制工业园区年度环境报告书

协助编制工业园区年度环境报告书,包括:工业园区规划执行情况,年度产业和经济发展情况,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年度环境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年度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队伍建设,环境保护投资情况,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情况(包括环境监测和 监控体系建设、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环境管理科技支撑,创新特色环保服务及税收优惠政策等。

6.1.7  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服务

为规范使用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或指导,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对工业园区环保、经济和安全等平台综合信息进行梳理和整合,对数据进行分析、归因并合理利用。

6.2    定制服务内容

6.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

对新设立的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对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超过5年或实施后可能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

6.2.2    工业园区环境监测服务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区域环境现状(区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进行调查与评价,建立环境质量档案;编制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入驻项目环评环境现状评价可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无法满足 技术导则要求的再进行补充监测。

6.2.3       环境风险应急

6.2.3.1  提供编制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整合入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完善工业园区协调处置、信息传递以及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应急职责。

6.2.3.2  协助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开展环境监测和溯源分析,提出有效的 应对方案和建议。

6.2.4       工业园区相关审核类服务

协助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对入驻的工业企业上报的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数据、排污许可申请材 料及执行报告(含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度执行报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报告、总量核算和环境保护税核算等进行审核。

6.2.5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

为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供建设和运营服务,包括协助园区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环境监理 工作。

6.2.6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和创建

协助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申报和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探讨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7     服务保障

7.1   项目人员保障

7.1.1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人员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保持 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7.1.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环保管家服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从业 5 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对服务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控制。

7.1.3       项目组成员的专业和工作经验应涵盖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应急管理、清洁生产、环保 法律法规、污染治理等领域。

7.1.4       项目组应针对服务内容建立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在涉及的相关行业及领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针对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思路。

7.2   服务设施设备保障

7.2.1       服务单位应确定提供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计量、检测等设备,同时建 立设施设备台账。

7.2.2       服务单位应建立服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设施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要求,对计量、检测设备应规定校准的要求。

7.2.3       项目组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保留运行的记录。

7.3   服务质量保障

7.3.1       服务单位应建立与服务内容相适宜的组织结构,根据服务类型、范围和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图。

7.3.2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与过程管控制度,包括内部技术审查制度,技术服务岗位责任

制度等,对影响服务质量的关键点进行识别及管控,明确服务管控内容。

7.3.3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服务过程进行真实、全面、准确、清晰、规范记录,服务全过程可追溯。

7.3.4       服务单位应建立贯穿于服务全过程的风险与应急管理机制和流程,对疑难问题、突发情况应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7.4   服务绩效评估

7.4.1       服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7.4.2       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合同约定内的诉求响应及时,遵守合同期限。

7.4.3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面向服务对象的沟通及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开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并统计分析调查数据,为改进服务提供基础信息。

7.4.4       服务成果应对污染治理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起到有效作用,并得到服务的工业园区管理部门的认可。

8     服务成果

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业园区环保管家相应的服务任务,及时提交服 务成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报告、过程文件、现场指导、咨询意见或建议、培训。

9     档案管理

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周期结束后,服务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其中纸质资料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电子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附件:安徽省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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