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 发布日期:

近十年,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近十年来,我国工业废水、废气污染治理快速发展,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数量由“一污普”的14.07万套增加到“二污普”的33.12万套,处理能力由2.35亿立方米/日提高至2.98亿立方米/日,治理设施数量和治理能力分别提高了135.47%、26.88%。“二污普”脱硫设施数由“一污普”的2.35万套提高到7.67万套,除尘设施数由“一污普”的17.90万套提高至89.79万套,分别比“一污普”提高了226.88%、401.72%。

十年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总量控制重点关注行业排放量下降明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一污普”下降83.89%、77.56%、75.05%、45.65%。其中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和“一污普”相比,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减少84.44%,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减少54.19%,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少23.12%。

产业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等结构调整政策取得积极成效。造纸制浆、皮革鞣制、铜铅锌冶炼、炼铁炼钢、水泥制造、炼焦等行业的普查对象数量分别减少24%、36%、51%、50%、37%和62%,但这些行业主要产品产量分别增加61%、7%、89%、50%、71%和30%,单位企业产品产量分别提高了113%、67%、288%、202%、170%、242%,重污染行业产业集中度提高。

钢铁行业是我国工业领域主要排污大户之一

钢铁行业是我国工业领域主要排污大户之一,预计整体废气排放量占工业废气排放量比例约8%。从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看,目前钢铁行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去除率或仍低于50%,是治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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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态环境部分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第一个重点就是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钢铁行业深度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企业所有生产工序,含铁矿采选、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均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包括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排放控制。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多省市产能量化

2020年9月,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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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了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外,还要求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具体量化标准。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各地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等 5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增强服务意识,协调组织相关资源,帮助钢铁企业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路线,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2020 年 12 月底前,力争完成 2 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 1.1 亿吨、天津市完成 1200 万吨、山东省完成 4000 万吨、河南省完成 1300 万吨、山西省完成 2000 万吨、陕西省完成 600 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 1-2 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发挥区域内引领带动作用。首钢、河钢、太钢、德龙、建龙、山钢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要发挥表率作用,集团位于区域内的钢铁企业力争 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各地要指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工作。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钢铁协会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对在评估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钢铁企业和评估监测机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应急绩效等级降为 D 级。

在涉及产能方面,要求各地要按照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2020 年12月底前,天津市钢铁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 2 亿吨以内,其中唐山市控制在1亿吨以内。加快淘汰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石家庄、沧州、邢台、邯郸、滨州、安阳严格执行“以钢定焦”政策,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

电价、水价差别化管理方式促钢铁产业超低排放改造

超低排放是钢铁产业创新升级、重塑产业绿色形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以电价、水价差别化管理方式促钢铁产业超低排放改造,也是保障完成“十三五”超低排放治理任务的重要措施。近日,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均发布相关通知,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企将实行水电加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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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来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的消息显示,自2020年8月1日起,全省凡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企业,其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和购买自来水企业水量全部实行加价政策。

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05元(含税);两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单位电价、水价分别加价0.03元、0.08元;三项均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单位电价、水价分别加价0.06元、0.1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则用电、用水不再加价。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发布《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7月1后,所列钢铁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下同)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3元;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钢铁企业已执行其他差别化电价(淘汰类、限制类)、惩罚性电价或阶梯电价政策的按照最高加价标准政策执行,不重复加价。

2021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钢铁项目,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发展改革委,按此通知规定执行差别化电价。

河北省: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实施差别化电价,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水泥、玻璃企业,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迁安市召开全省钢铁行业创建A类企业对标对表培训会,据悉,河北省将推进钢铁行业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现有钢铁企业自10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稳定运行的钢铁企业,分步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经评估监测认定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河北省将优先支持企业评选A类企业,实行差别化环境管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集中管控解决方案

山东达斯特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平台通过对厂区内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实时监测,结合厂区主要节点空气质量微站的设置,附以视频监控手段,将各类数据接入管、控、治一体化平台中,有效掌握并科学分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布、浓度、变化规律等数据,并依据分析结果进行智能化、科学化的治理,实现污染物源头监控、车辆动态管理、效果实时检验的协同管控过程,为提高企业整体治理效率和降低治理工作管控难度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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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放监控体系:将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及数据上传。有组织监控包括烟气排放监控、废水排放监控、以及站房视频等;无组织排放监控包括排放过程监控、治理设施运行监控、产尘点TSP监控、厂区环境质量监控。清洁运输包括门禁、车辆GPS信息等。

数据对接/接收:研发监测数据接收系统,用于实时接收现场端直接上传的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TSP监测数据、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数据等;若视频数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车辆进出数据等数据已有,则通过数据对接的方式获取。

管控治一体化智慧平台:通过对厂区内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实时监测,结合厂区主要节点空气质量微站的设置,附以视频监控手段,将各类数据接入管、控、治一体化平台中,有效掌握并科学分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布、浓度、变化规律等数据,并依据分析结果进行智能化、科学化的治理,实现污染物源头监控、车辆动态管理、效果实时检验的协同管控过程,为提高企业整体治理效率和降低治理工作管控难度提供有力支撑。

多场景应用:系统支持PC端、大屏端、手机端三种应用场景,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提高系统的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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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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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制化无组织排放清单深度调研及详细清单制作

组织无组织行业的专家团队,对于全厂定制化无组织排放清单进行全维度深度调研。后期根据全厂的污染状况,必需的监测需求和治理措施,梳理和建立无组织定制化详细排放清单,并建立系统逻辑框架结构。

对全厂无组织排放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生产工艺过程、物料密闭储存、物料密闭输送、物料封闭储存、物料封闭运输五个方面分别建立全覆盖的无组织排放源清单。无组织排放源清单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1).生产工艺过程源清单。以生产工序、车间进行分类,并明确对应生产工艺环节各无组织排放源的治理设施和监控设施, 注明治理设施主要性能参数和监控设施安装位置。

2).物料密闭储存和密闭输送源清单。按照物料种类进行分类,明确各储存和输送设施的工艺参数。

3).物料封闭储存源清单。各封闭储存设施分别建立清单,明确储存面积、封闭方式、存放物料种类、堆取料作业方式、治理和监控设施、主要出入口数量及配套车辆清洗装置情况等。

4).物料封闭输送源清单。从物料输送起点到终点建立清单,明确各排放源对应的生产工艺环节、治理及监控设施,注明治理设施主要性能参数及监控设施安装位置。

2.数据接入及调试

调研全厂的无组织数据现状情况,梳理出需要接入的点位数据,包含但不限于监测设备数据、治理设备数据、生产运行数据等。通过http、212和db连接等方式将数据接入和调试。

3.建设全厂集中管控平台

1)、全厂集中管控平台对厂内无组织排放源清单中所有监测、治理设备进行集中管控,并记录各无组织排放源点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收尘、抑尘、清洗等治理设施运行数据、颗粒物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历史数据。所有数据保存一年。

2)、根据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和产尘点无组织排放监测数据,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无组织排放的智能化自动管控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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