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 17 号)
发布时间:2021-08-17
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备煤、炼焦、熄焦、焦炭处理、煤气净化或余热回收等工段,以及大宗物料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实施全流程升级改造,同步建设监测监控设施,系统加强环境管理。
超低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政策盘点
发布时间:2020-10-29
2018 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 和 2019 年连续两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指出,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本文对近一年内的国家及各地超低排放相关政策做了盘点(不完全统计)。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晋政办发〔2020〕17号)
发布时间:2020-10-29
《山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2020 年决战计划》明确指出,2020年 10月 1日前,全省钢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企业,独立球团企业,有烧结(球团)或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完成有组织、无组织环节超低排放治理任务。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发布时间:2020-10-23
本标准规定了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工艺过程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 无组织排
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1
钢铁行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也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源点,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推动我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荆楚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结合我省钢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