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环保用电监控产品综述 发布日期:2019-07-01

 建设依据  PRODUCT CONSTRUCTION BASIS

2021年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用电监控这种物联网技术能有效推进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向优化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方向转变。

2022年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执法〔2022〕23号),通知明确要求“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重要方式,完善监管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分析、预警、督办、违法查处、问题整改等排污许可非现场执法监管机制。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远程核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推行视频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用水(电)监控,开展污染物异常排放远程识别、预警和督办。”用电监控这种物联网技术是非现场监管的重要手段。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能)监控系统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技术原理  TECHNICAL PRINCIPLES

局端环保用电监测系统.png

环保用电监控也称为分表计电是电力技术在环保行业的应用,该系统在排污企业关键的生产设施、治污设施上安装用电监测模块,通过采集设施的用电数据(电流、电压、功率)来反应企业的生产设施、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使生态环境部门可远程、实时掌握企业的生产工况,并对以下行为报警:

1、治污设施停运报警:生产设施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关闭,企业有偷排漏排嫌疑。

2、未按规定停产报警:应停产设施正常运行,判断为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

3、未按规定限产报警:限产设施生产负荷超过限定值,判断为未按规定限产报警。

通过系统建设,可有效屏蔽部分中小企业偷排漏排、不规范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排污企业大气污染排放;变随机式、被动式、现场式监管为精准式、主动式、非现场监管,提高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效率。

 产品组成  PRODUCT COMPOSITION

达斯特工业企业环保用电监控产品主要由环保用电监测设备(4G直传版用电监测模块Lora无线组网版用电监测模块有线组网型用电监测模块)、IOT设备管理云平台局端工业企业环保用电监测平台

达斯特用电监控产品组成.png

 项目案例  PROJECT CASES

山东达斯特直传版用电监测模块项目案例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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