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 发布日期:2024-01-08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实现天地空全覆盖,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进一步提升,气候相关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阶段性进展。自然资源、水资源、农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沿海、沿黄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有效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基本确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取得显著进展。先进适应技术得到应用推广。全社会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氛围初步形成。

到 2030 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气候变化观测预测、影响评估、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气候相关重大风险防范和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各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明显增强。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关于印发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的通知

鲁环发〔2023〕24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大数据局、能源局、气象局,沿海各市海洋主管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

现将《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海洋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气象局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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