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用电监管系统-产治污设施智慧化监控 发布日期: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重视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将污染防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确定了到2020年三大保卫战的具体指标。

2020年6月10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对外发布,公报显示2017年末,全国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247.74万个。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分别以55.48万个、43.18万个、25.56万个、16.62万个和14.27万个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位居前五名。

1.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中有哪些问题呢?

工业企业如此众多,在环境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一是排污企业点多面广,尤其是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口和环境治理设施, 传统的监管手段仅靠定期巡检和群众举报,难以实现有效监测;

二是部分企业为躲避环保部门执法,选择在夜间加班加点生产,环保设施运行处于停运状态, 难以对这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实现精准锁定、精准打击。

如何对排污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监管,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是一项意义非凡的工作。打好污染攻坚战,工业企业监管是重中之重。

2.传统的监控方式有何弊端?

传统的工业污染源监控方式主要是自动监测,即在污染源企业的排污口安装监测传感器,监测企业废气、废水的排放指标达标情况,如监测废气排放的 SO2、NOx、颗粒物等,监测废水排放的 COD、总氮、总磷等。因为监测的是末端排放,所以也可称为结果监测。但是,自动监测往往存在监测指标不全面、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且限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装建设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当前的自动监测安装、监测的对象主要是重点排污单位。对于面广量多的中小企业,环保监测手段尚处于相对空白且监测不到位的状态,主要依靠人工手段进行检查,无法覆盖到位。

3.如何更有效监管排污企业呢?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山东达斯特不断探索,研发了环保用电监管系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自动监测,而是通过对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用电监控,实现过程监控,以保证污染源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从而保证企业排污结果的达标。

绝大部分环保设施需要电力维持正常运转。利用企业的生产用电、环保设施用电,加上电力企业大面积使用的远程抄表技术,完全可以实现企业环保的实时监测,全面掌握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另外,企业的生产负荷随着生产量的变动而变动,生产量的大小可以较为直观地反映在用电负荷中,利用企业昼夜负荷大小,基本可以锁定夜间生产型企业,再通过环保部门的现场核查、执法等方式实现对企业环保的监管。

LCJG.jpg

4.用电数据如何采集呢?

在排污企业关键生产和治污设施上安装环保用电监管终端设备,用于采集设施的工作电流(支持3路)、电压(支持1-3路),计算功率、电能,并将用电监测数据上传到生态环境部门端平台。

因企业生产情况复杂、现场环境往往恶劣,所以环保用电监管终端设备采用一体化、小型化、免停电、免布线设计,可在企业不需要停电的情况下可进行设备安装; 采用无线自组网通信技术,现场不敷设通信线缆。


YDMK720.png

5.通过用电数据如何精准找出排污异常企业呢?

山东达斯特建立了用电异常判断分析模型,它包括设施启停状态分析模型和治理设施低负荷运行模型。

设施启停状态分析模型:

用电监管系统的一个重点是判断生产、治理设备是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还是处于停电停机状态,所以需要系统设置启停阈值,以进行相关的判断。系统可对每个生产设备、治污设备设置启停阈值,并可根据企业设施连续运行状态进行启停阈值的分析,自动生成启停阈值。当设备功率低于该阈值、并且满足一定的时间长度要求时,即可判断该设备处于停机状态。

治理设施低负荷运行模型:

如生产设施的实际功率在正常生产五日平均值 20% 左右,但治污设施的实际功率低于额定功率的 10% 或正常治污功率五日平均值 20% 以下,则可判断治污设施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系统根据各种分析模型,对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用电状况进行判断,如判断用电异常系统即进行告警,环保监察部门再通过现场检查和人工分析审核等方式,对企业设施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进行最终判断。

通过模型分析,将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将未及时进行污染物处理的设施实时通知相关人员。

对执行停产、限产的生产设施进行监控,将停限产期间违规生产的设施实时通知相关人员,对停限产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YDJGYY700.png

通过对排污企业的用电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找出偷排污染物企业的用电监测数据特征,并以此为尺子,对区域内所有用电大户的用电数据进行比对,自动识别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污染物行为,自动生成被执法名单,供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精准打击,让偷排污染物企业的非法生产行为无处遁形。通过系统的建设,环保监管由以往的被动执法,到现在的主动精准查处,可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率,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