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发布日期:2018-03-01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for SO2, NOX and particulate matter in flue ga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标准号:HJ 76-2017代替HJ/T 76-200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性能、质量和检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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