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开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生态环境部官网首页有个醒目的栏目“曝光台”,向社会公开2020年第二季度全国垃圾焚烧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这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第二次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自2020年1月2日起,每日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前一日5项污染物(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日均值、炉膛温度曲线和相关数据标记。
目前,全国483家垃圾焚烧厂1156台焚烧炉的自动监测数据均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第一季度数据相比,垃圾焚烧厂违规排放率大幅降低。此次曝光中5项常规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超标的焚烧厂仅有1家,炉温不达标焚烧厂仅有两家,全国焚烧厂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和炉温达标率(1日内5分钟均值不达标不超5次)均稳定在99%以上。
除通过“曝光台”按季度分两批曝光1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外,生态环境部执法局通过督办平台向焚烧厂发送8182次、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发送790次电子督办,帮助焚烧厂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督促地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严监管:自动监测数据作为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依据
自2017年生态环境部要求装树联以来,对垃圾焚烧企业的信息公开和环境监管要求越来越严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管理规定》提出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污染物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依据。这一规定填补了自动监测数据直接用于行政处罚的空白,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应用,实现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实时监管,让行业监管愈加透明。
《管理规定》进一步实现对垃圾焚烧企业焚烧炉生产周期全过程的监管,譬如从“停炉、停炉降温、停运、烘炉、启炉到正常运行”,每种工况下都有不同的工艺特性要求,使得国家性监管更全面更系统。
《管理规定》明确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其中针对垃圾焚烧厂因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管理规定》明确,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或者暂停拨付其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我国唯一全面实施在线环境监管,且可以根据自动监测数据进行环境违法判定的行业。目前,高标准严监管的格局已经形成,全力以赴保环保已经成为行业的普遍共识。
在环境强监管和国补退坡的格局下,垃圾焚烧发电厂如何才能更好的实现环境监管,实现全面达标呢?
垃圾发电企业自动监测系统
基于此山东达斯特研发了垃圾发电企业自动监测系统。
垃圾发电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能够解决企业环境管理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认清环境管理现状。系统可帮助企业全面清晰认识自身的环境管理现状,排放口现状(排放口详情)、排放底线(许可排放控制量和排放限值)、历史处罚(行政处罚信息)。
二是了解排污现状。结合在线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帮助企业第一时间掌握各站点污染排放情况。
三是杜绝排污问题。系统能提前对浓度超标和排放量超标预警,对污染排放异常及时报警,能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污染排放问题。
系统三大特色
1、基于企业监测站点视角,总览站点各类排污信息,有效掌控企业各站点排污情况。
基于站点视角,掌握每个站点的监测数据、排放量数据、报警信息和预警信息。不仅能查看当前数据,也能查看昨日、近七天、近一个月、近一年和任意时段数据。
2、对排放超标、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形报警,方便企业及时排查找出异常根源
支持对数据超标、数据异常的报警提醒,以短信报警和手机端APP信息推送的方式推送至相关负责人,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报警信息。支持对报警信息处置,将处置结果反馈至系统中,形成报警的闭环处理。
3、可灵活设置预警阈值,对排放量和小时浓度预警,防范于未然
系统能够自定义年度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支持自定义按照日、周、月设置总量控制值。对于污染物浓度超标预警,将日数据超标预警值分解到每小时,设置小时污染物浓度最低控制线,超过该控制线系统自动预警。
垃圾焚烧发电是具有公用事业属性的环境产业,执行高标准严监管是行业应尽的本分,山东达斯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系统能有效帮助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时了解本厂排污情况,及时掌握本厂排污不达标的根源所在,解决环境管理难题。系统的建设将有效降低企业环保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减少企业被处罚的损失,减轻企业环境管理压力,有助于企业真正寻求解决超标排放和新经济增长点之间矛盾的办法,走出一条更优质的道路。